博达校区管委会工作职责
1. 负责完成大学党委在博达校区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2. 负责所在博达校区开展的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检查落实等相关工作,负责在博达校区召开的大型活动、大型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3. 负责协调博达校区各单位关系及相关事宜;
4. 在党委维稳办(保卫处)领导下负责博达校区各级维稳力量的协调,安全值班的统筹、监督、检查工作及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
5. 负责博达校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统筹、监督、检查工作;
6. 负责代表学校签订博达校区对外合作事宜;
7. 负责协调博达校区与属地政府、管委会、社区的各项日常协调工作及各级业务指导部门或业务相关单位的对外协调事宜;
8. 完成大学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